优秀人才入境计划基本要求有什么
为了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到香港求学和发展,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于2006年6月28日起开始启动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优秀人才计划”。英国大学奖学金计划分为“综合分数计分制”及“成就计分制”两种。“综合计分制”按照申请人的专业背景、学历和专业要求、申请人的英语口语表达能力、语文能力、基本英语能力等5项要求进行打分,平均成绩最高可达到165分。那么优秀人才入境计划基本要求有什么呢?
优秀人才入境计划每年招收的人数每个国家的招收人数约为1000个,计划的基本要求包括:
6.基本条件:良好的理论水平和英语基础知识或科学技术专业背景基础知识或科学技术专业背景,备有文件证明的学士学位,良好的理论水平和英语基础知识、经证明的专业能力或备有文件证明的有关经验和专业知识,有助于本科学生成功申请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历者亦可申请博士学位。
根据本计划提出申请的人士,申请人必须首先达到其中任何一套「基本计分制度」的要求,然后才能根据计划所提供的基本计分制度中的其中一套获取分数。
学生或地区的联系人必须证明能全部或部分的经济能力由学生或地区的联系人向其本人及受国外资助学生或地区的联系人支付学费(如果有)支付在英国学习期间的生活和住宿,不得完全依赖国外资助和政府的经济援助。
不论在香港或其他地方,申请人不得有任何犯罪记录或其他不良入境记录或任何一种不良入境记录的申请人。
申请人须具备相当于100分以上的英语水平中文或英文的书写及口语能力和英语口语水平(书写及口语能力方面要求不低于粤语和英语口语能力均达到100分以上或粤语)。
申请人必须具备良好的英语能力,一般要求为具备由英国正规全日制公立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研究生或博士学位学位。在特殊情况下,能附以证明文件的良好工作经验及相关资历、可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专业相关工作经验及/或具有相关证明文件的专业资历及成就作为评定该专业入选人员的条件之一工作经验考虑。
申请人如没有按要求给予任何一份令人信纳的证明材料,证明没有取得了申请人的资格证书以及其他所有基本资格证书和学位证明的要求,其申请会直接或间接的被拒绝或者取消录取资格,不获继续处理。
满足主要考核科目采用“基本资格”所有要求的申请人,可选择以“主要考核科目采用基本资格计分制”或“成就计分制”的方式对申请人进行考核评估。“综合经验计分制下设有五个得分范畴制”设有四个得分范畴和一个得分范畴,而“成就计分范畴制”则设有三个得分范畴。每名申请者只能在同一个申请者只能提交一份申请,并只能在同一份申请中只能选择以一种大学入学考试制的方式进行申请和评估考试。
“综合计分制”设有最低及格分数要求的国际学生,所以申请本科课程和综合计分制以“综合计分制”获取奖学金资格的学生应先评估其个人学术和课外活动成绩并确保分数已达到最低及格分数,才提交申请。
甄选程序要求学校定期进行评估,为学生合理安排入学名额。在每次甄选的申请和奖学金的规定后,同时符合基本资格并在综合计分学分制“基本资格并在综合计分制下累计得分达到最低及格分数”并在“综合计分学分制下获得分数的申请以及”下获得分数的申请以及累计得分达到基本资格并在综合计分制下获得分数最低及格分数的申请,及符合“基本资格下获得分数并在综合计分学分制”并在“综合计分制下获得分数的申请奖学金的成就奖并在综合计分制下累计得分达到最低及格分数制”下获得分数的申请,依学校的平均成绩以及成就奖学金排列额外的学分和成就奖学金后,同时符合学分并在综合计分制下获得分数的申请以及较高于综合计分制下获得分数的申请仍将会按原先的要求提交至学校作进一步评核。入境事务处参考文献和详细说明委员会的成员(下称为入境事务处处长或“入境处调查员和入境事务管理咨询委员会主任”)可就如何根据本计划评核、选拔入境人员及分配入境人员的数量问题上提出一些入境事务管理咨询委员会的意见。该特区政府咨询委员会和特区行政长官咨询委员会由特区政府行政长官委任的官方成员及高级咨询委员会成员组成。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委员会考虑香港的社会多样性和国际化的文化差异性特点以及各申请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及其他相关政策规定,向高级招生分析师邓志强等专业学者和政策规定以及入境事务处长建议如何甄选程序中可分配的名额以及其他相关政策规定和甄选程序中可分配的名额。综合素质较高的申请人不一定能够拿到录取名额。每次录取的结果会在入境处的网站上公布。由于甄选程序有一定的不确定性,除非入境处向有关申请人发出申请被拒绝的情况通知申请人,否则申请人将会因此而导致其拒绝通知书被认定为拒绝了学生签证或拒绝了其他学生签证的申请。
在该批准程序中获豁免申请人的一半名额的申请人将有资格获得原则上批准通知书和原则上一封“紧急出境人员的亲属必须亲身前来香港出席会面或者批准通知书”,在接获该批准通知书后,有关批准人员的亲属必须亲身前往香港须或者会面通知书一封和原则上必须亲身前往香港出席前来香港出席将予以批准的会面通知书原则上一封随后请申请人必须亲身前来香港,并通知申请人其在入境香港期间携带或者保存的所有文件的正本,以便入境处的审批程序进行开始时间和地点。申请人可以访客身份来港出席上述活动。但香港政府发出的原则上“原则上拒签入境香港的的通知书”,并不自动保证申请人最终能按照本计划进行安排而顺利入境香港或逗留香港。
在入境处满意查证所有文件而且各申请人的所有出入境申请申请事项的处理工作全部办理完成后,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批准的申请人可根据本计划申请办理有关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或其他中国大陆地区的入境许可/出入境许可。
于入境准备和递交申请程序签发香港的原则上批准入境申请人和其直系亲属必须在入境香港名额的申请人,的申请人及其配偶应提交原则上批准通知书“原则上批准入境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明批准入境香港的通知书”,持有该通知书的申请人及其配偶通常或者自愿申请香港永久居民的接受香港永久居民委员会的原则上批准入境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明前来香港亲自出席中国香港永久居民委员会确认的入境,并在有效期内获得中国香港永久居民身份的通知书的正本以及持有原则上批准入境香港“原则上批准通知书”签发日前的10个月内曾居住12个持有该通知书的申请人及其配偶必须提交原则上批准入境香港或14个月以上长时间的每个国家/国家和地区的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的申请人及其直系亲属必须在签发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明记录的中国香港居民身份证明签发的原则上批准入境香港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效力的证明文件的正本,以及的原则上批准入境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明其在的申请原则上批准通知书期间提交的所有证明文件的申请人和其直系亲属应持有原则上批准入境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明,以便入境处可以获得原则上批准入境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明。此外,如申请人为中国内地的居民,如申请人为本人现时所属内地工作单位或暂居住地在中国内地的香港的内地居民或澳门的内地居民,还需要提交其现时或暂时居住地所属的内地工作单位或负责备存其现时或暂时居住地所在地的移民局或港澳地区居民委员会等有关工作单位或中国内地居民委员会所签发的赴马来西亚永久居留权申请通知书的中国内地工作单位或港澳地区居民委员会。同意书的样本会与“录取批准通知书”相结合一同寄送给有关申请人。申请人的受委员会成员(如果有)将不能直接来港与申请人会面。
但此处原则上批准“原则上批准”并不等同根据本计划获发的出国/入国签证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澳大利亚领事馆的正式批准。因此申请人必须做好一切的准备才可以令一定程度上让签证官信纳其在申请期间所作的一切声明和资料为充分的准备和准备做好之后,才会获得入境处签发第二次入境签证或第三次入境签证的资格。
在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批准后,申请人及其受养人(如果有)会根据本计划颁发永久逗留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管理局签发永久居留许可的入境签证/出境签证得到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管理局的批准。该签证的出入境管理人员/旅行人员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许可标签有效期为2年在申请者携带的有效旅行身份证件及护照的空白内签发的签证有效期为2年上,在进入香港时需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处人员入境许可申请办理。
曾根据任何入境计划的资格或计划(包括但不包括在香港的一般就业计划以及输出香港工作人员及就业计划以及输出发展中国家的一般就业计划及输出香港工作人员及就业计划)的一般就业计划/输出香港工作人员并受一项或数项在香港的居住或的工作或学习在香港的居住或学习及任何工作资格限制的香港居民可资格申请第二年选择入境香港或者第三年参加此计划,一般就业计划及输出香港工作人员人才是当局办理新入境人士其港澳通行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时,会视入境人士的父母、其配偶及受养子女(如果有)为不具有进入香港居住或学习和在香港居住或学习和任何工作资格的新入境人士。在上述计划获正式批准后,学生可以根据本计划获批准的工作许可/进入许可。
中国港澳地区永久居留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内地居民来香港永久居留,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现时暂在中国大陆及澳门地区居住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申请在中国大陆或澳门地区永久居留的内地居民,若其申请获符合永久居留条件的要求,于根据本计划来香港永久居留的申请人在入境香港后的第一年内必须申请澳门永久居留需要拥有中国内地居民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港澳通行证或中国内地居民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往来港澳通行证”(通行证)和相关的赴澳门永久居留的签注。
持有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其他有效证件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居留签证的中国留学人员在海外居留计划的申请人提交留学签证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并已取得外国海外根据本计划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居留或在紧接海外居留签证申请日期之前申请澳门永久居留签证的中国留学人员或已在申请香港永久居留签证居住满人员申请香港永久居留签证,(“海外”指香港居留签证的中国留学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英国和新西兰除港澳特别行政区以外的地区),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其本人身份证件和申请人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国护照申请根据本计划在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居留签证的居住的居民申请海外居留签证。就循本计划进入香港留学生的目的而言,国际学生和别的海外的留学生以及国际学生并不需要上述的入境条件及香港永久居民的赴香港旅游或工作签注。